各位博士生: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四年级博士生和五年级直博生学校奖学金评定的原则意见》(2012年9月),结合威廉希尔实际,现就2015年威廉希尔四年级博士生和五年级直博生学校奖学金的评定流程公布如下:
1、参评范围内的2012级普博和2011级直博生自愿申请,于2015年6月14日(周日)18点前,将导师签字同意后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四年级博士生和五年级直博生学校奖学金申请表》、学术成果表及支撑材料提交至相关联络员:11级直博生交至博士辅导员马宏伟信箱(新主楼A217门口),同一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发至mahongwei1987@yeah.net,文件命名格式为学号加姓名,如“BY1207110-张三.doc/docx/pdf“;12级普博生将材料交至班长处,班长收齐后统一上交。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申请。相关下载链接:http://pan.baidu.com/s/1c00Jp2g 密码:9dx3
2、6月24日(周三)前,威廉希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队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及科研进展情况进行评审排序,确定学院推荐排名。
3、7月3日(周五)前,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处将复核意见反馈至学院。学院评定委员会根据研综合管理处反馈意见确定评定结果,并将评定结果及所有获奖人的《申请表》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期间对学院评定结果存在异议的研究生可按相关公示的办法向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申诉。
4、7月9日前,学院将博士生学校奖学金评定结果录入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奖学金评定模块,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处审核后,报财务处执行。
5、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办法》第六章之有关规定执行。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处于7月3日起正式接收研究生对学院申诉答复存在异议的申诉并做相应回复,结果通知到相关研究生、所属学院及导师。
6、本次申请奖学金SCI论文不分区统计,检索证明到图书馆开具,可以交复印件;未检索论文提交录用证明及首页,不用提交全文。所使用之学术成果,不影响今后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校及社会奖学金。
7、如发现提供虚假、伪造支撑材料等以及其他由院学位会认定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下一学年参评全校范围内所有荣誉称号及奖、助学金的资格,并将相关情节通报给导师。
8、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研究生指导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