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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1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作者: 转载国际交流合作处       发布: 2015-09-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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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和同学于10月8日中午前将纸版和电子版材料交至院办A838。

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1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点击数[39]| 加入时间[2015-09-29]| 发布人[孔祥明]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配合国家教育领域综合改革,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并新确定一批国内外高校和教育科研机构间以创新型培养模式和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目标的国际合作项目。 

  一、实施办法 
  1、本项目采取先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资助项目,再由项目单位进行人员选拔的方式,人员依托项目派出。 
  2、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适当选派访问学者、博士后。各类别具体要求按照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及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执行。 
  3、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双方应签有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在培养目标、模式或其它方面具有创新性,有较明确的问题导向,重点支持国家教育改革导向性项目或国家战略及重点行业急需的人才培养项目。
 
  二、项目申报 
  请各学院于10月8日前将项目申请书、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件、《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信息采集表》纸质版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202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 gaoyuan@buaa.edu.cn,学校将统一组织项目申报。 

  三、项目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拟采取答辩方式进行。项目获批后,项目单位按要求选拔推荐人选,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 

  附件1:2016年创新项目申请书
  附件2:创新项目信息采集表
  附件3:选派工作流程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源 
  电话:82315847 
  邮箱:gaoyuan@buaa.edu.cn 
  地址:国际交流合作处西小楼202办公室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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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