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际合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16年“北航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资助项目”的通知

作者: 蒋茁、赵力元       发布: 2016-03-02      来源:

打印
【转载】国际交流合作处:http://id.buaa.edu.cn/IDO/Website/News/Show.aspx?id=2528

我院感兴趣的老师,请于3月10日下班前将纸版材料交到院办A828给赵力元老师,电子版请发至zhaoliyuan@buaa.edu.cn

关于申报2016年“北航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资助项目”的通知
点击数[15]| 加入时间[2016-02-29]| 发布人[孔祥明] 
各学院: 

  为深入实施学校“UPS国际化发展战略”和学院“SPS国际化发展战略”,拓展国际合作新平台,加强人员交流,创新交流模式,培育合作项目,提升北航教育科研核心竞争力和学科建设水平,2016年,学校继续鼓励并支持学院(学科)与境外伙伴院系(学科)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现将申报2016年“北航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资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 本项目支持与境外伙伴院校(院系)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旨在搭建合作平台,培育合作项目。 

  (二) 合作研讨会应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开展,以“谋发展、促合作”为目的,促进双方在共同感兴趣的学科领域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合作。学术会议、课题合作研究、一般性出访不属于本项目资助范畴。 

  (三) 合作研讨会境外合作方应为世界一流大学或在拟开展研讨学科领域具有领先优势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四) 本项目鼓励跨学科合作研讨。 

  (五) 合作研讨会名称应统一为“北航-XX大学XXXX(学科名称)合作研讨会”(如:北航—普度大学航空航天合作研讨会)。 

  (六) 合作研讨会举办地点应为北航或对方单位所在城市。 

  (七) 合作研讨会每方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6人。 

  (八) 合作研讨会须于2016年12月10日前举行。 

  二、资助范围 

  (一)在北航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一般资助:外宾在北航住宿费(标准间)、场地费、餐费、市内交通费。 

  (二)在国(境)外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一般资助北航参会教师:亚洲国家5000元/人,其他国家10000元/人。 

  (三)已有国际合作基地等国际合作专项经费的学科,学校原则上不再资助。 

  三、申报方法 

  (一)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北航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1),并由学院院长签署意见。 

  (二)各学院将申请书审核后汇总,填写《北航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资助项目汇总表》(附件2),将《北航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资助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含电子版)及《北航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资助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含电子版)于2016年3月15日16:00前,统一报送国际交流合作处101室。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 

  申请书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统一为“学院-研讨会名称-申报人”,学院名称必须为规范全称。 

  申报材料内容不应涉及保密信息,请各单位严格把关,进行去密处理后再报送。 

  联系人:陈璀、王凌沛、崔雪 

  电 话:82317687、82339376 

  附件: 

  1.《北航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资助项目申请书》 

  2.《北航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资助项目汇总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6-02-29



威廉希尔公司 转发
2016年3月2日